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8-26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衛靜雯
  街坊張小姐:在白雲派出所辦理小孩上戶口相關手續時,工作人員要求提供社區計生證明、結扎證明。雖然我沒有結扎證明,但又不是超生,也有準生證。而且我也按規定採取了其他避孕措施,且每季度在社區參與相關檢查。難道現在辦理入戶就必須要跟結扎掛鉤嗎?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24條規定,已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婦,女方首選使用宮內節育器(上環)。已生育二個子女的,一方首選結扎措施。如果沒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計生服務機構開具的身體不宜落實節育措施的證明,應按法定規定履行責任。計劃生育節育措施與辦理入戶是不掛鉤的,但每一個政府部門是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提醒每一個公民遵紀守法的。具體情況可向白雲區計生局反映,電話:86584629。
  信息時報記者衛靜雯
    (原標題:幫孩子入戶前需先結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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