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分子
  楊支柱專欄
  婚戀網站百合網在2014年春節期間投放的一則大齡外孫女為了讓生病的外婆放心而下決心結婚的廣告,被恐婚族左右的輿論認為是“逼婚”,是道德綁架。許多人要求百合網刪除這則廣告並公開道歉,甚至有人發起“萬人抵制百合網”活動。一些靠迎合輿論強勢群體的“評論家”馬爾地夫,也加入了這一大合唱。
  不要說是一個針對不特定人的、觀眾隨時可以按一下情趣用品遙控器關掉的廣告,就是真有外婆對外孫女說———“我快死了,看不到你結婚生孩子我死不瞑目啊”,也談不上逼婚。即使這位外婆同時每年利用過年的機會給外孫女介紹對象相親,也還是不能構成逼婚。前者缺乏逼婚的結婚對象,後者又缺乏逼迫的強度。至少需要說“你不跟某某結婚我死不瞑目”或“你不跟某某結婚我就剝奪你對我的遺產繼承權”,才能構成逼婚,但也只是道德上可譴責的逼婚,還夠不上法律上侵權的逼婚,因為死時是否閉眼或讓誰繼承自己的遺產都是老人的權利。
  父母和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對於大齡未婚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網站優化關心和擔心很普遍。這是一個鐵板釘釘的事實,幾乎古今中外都如此,並不只是現在的中國特有的現象。客觀地說,由於家族的消亡、傳統的衰落,特別是由於幾十年來“晚婚晚育”、“少生優生”、“不給國家添包袱”等計劃生育宣傳深入人心,當今中國對於男大不婚、女大不嫁和丁克選擇是相當寬容的。正是社會的寬容和政府的贊頌使大齡不婚者長了脾氣,認為自己的選擇“偉光正”,容不得長輩的批評和他人的議論。這沒有什麼好奇怪的:真正實施種族歧視的時代和地方,並無不得涉嫌種族歧視的政治正確;恰恰是種族歧視已經終結的地方,才會產生不得涉嫌種族歧視的政治正確。
  有趣的是,這些大齡不婚的恐婚者在批判別人“逼婚”、“歧視”的同時,自己對離婚的人充滿了偏見。他們中有許多人說,早結婚有什麼好,草率結婚,早結早離。按照他們的邏輯,這不是對離婚者的歧視和“逼不婚”嗎?按我的看法這還是他們的言論自由,不夠成歧視。但他們有權利這麼說和說的是不是真理,那還是兩回事。早婚未必比晚婚草率,搞個調查統計,比較一下兩個群體婚前“拍拖”的時間長短就清楚了。離婚,雖然跟那些琴瑟和諧且白頭偕老的新竹買房子鴛鴦比起來不那麼理想,但也不意味著這一生就活得多糟糕。
  “倘以為與其所得的不是出類拔外接式硬碟萃的嬰兒,不如斷種,那就無話可說。但如果我們永遠要聽見人類的足音,則我以為流產究竟比不生產還有望,因為這已經明明白白地證明著能夠生產的了。”魯迅這話,其實也可適用於恐婚族,就是離婚者比中年未婚的恐婚族更有望步入婚姻的殿堂。
  其實,到底是早婚族離婚率高還是晚婚族離婚率高,也是大可懷疑的。雖然沒有同一時期的統計數據,但是我們知道,在早婚早育多生的時代,離婚率是極低的。
  最後我想特別聲明一下:我自己就是三十七八歲才結婚的晚婚族。出於同病相憐的緣故,我想用自己的經歷和觀察勸勸患有“逼婚”過敏症的男女們,不用擔心長輩的“逼婚”會越來越嚴厲,男士被長輩“逼婚”大概是三十歲到三十五歲期間,女士被長輩逼婚大概是二十五歲到三十歲期間,通常過了這個階段長輩們就不提這事了。個中道理,自己去琢磨吧。(作者系北京學者)  (原標題:楊支柱專欄:婚戀網站的廣告何以被批“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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